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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第07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转让方)与周长中(受让方)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 联合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33
齐乐、杜红、齐宝舟、王秀玉、雷月芳、侯金秀:
  根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与周长中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贷款,合同号中原银(南阳)经营字2019第570003号项下形成的对齐乐、杜红、齐宝舟、王秀玉、雷月芳、侯金秀债权转让给周长中(截至2025年6月25日,本金1573955.26元,利息353127.10元,罚息370698.44元,复利30152.51元),与上述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抵押权利以及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你们作为上述债务的借款人、保证人及抵押人,请立即向周长中履行偿还义务,并对债权转让中需办理相关手续等工作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周长中联系电话:18837733363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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