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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第12版:平安周口 大 |  中 |  小 

拒不执行被判刑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李思羽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59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李思羽)9月17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商水县法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人李某某因使用他人微信账户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9年10月20日,李某某驾驶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刘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诉至商水县法院。
    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李某某赔偿刘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使用其姐姐李某的微信账户进行转账以隐匿财产。后商水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法院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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