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9-11 第15版:法治广角
| 大 | | 中 | | 小 |
|
|
浅析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内涵与实行 |
|
|
作者:□王恩泽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865 |
|
|
|
不久前,知名歌手邓紫棋发表微博长文,称其因与前公司的版权纠纷,已长达6年未获得其作品版税。该事件随后登上热搜,引发网友关注。 邓紫棋在长文中简单解释了“音乐作品著作权”及“录音制作者权”。狭义的著作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邻接权是指民事主体对作品之外的客体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特指表演者对其表演、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组织对其播出的节目信号,以及出版者对其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其专有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一种精神权利,同我国民法上的一般人身权相同,不可转让、继承或受遗赠。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著作财产权则属于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指权利人通过以特定方式利用作品获得经济利益的专有权利。 邻接权与狭义著作权最大的区别在于保护的客体不同。狭义的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作品,而邻接权保护的是作品以外的其他客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作品须具备独创性。而邻接权的立法目的,是保护独创性并未达到作品的要求但具有一定价值的特定文化产品。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制品、表演者对其表演活动所享有的,正是这类权利。邻接权主要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及版式设计权。 著作权法通过赋予著作权人一系列专有权利,鼓励其创作。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这类具有垄断性质的权利可能过度影响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对著作权进行一定限制。我国著作权法设置了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限制措施。合理使用在日常生活中被讨论较多,而歌手邓紫棋能够重录歌曲的法律依据,正是法定许可制度。 “法定许可”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某种原本应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音乐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