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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第10版:平安开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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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监督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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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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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自卸货车的道路运行安全,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9月10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办理一起重型自卸货车在某工地内肇事致人死亡案时,不仅严守司法办案底线,还深入源头排查安全隐患,以检察履职为工地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一案溯源:工地安全漏洞酿悲剧 2024年1月,在龙亭区某工地内,孙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入场时,与现场作业人员胡某发生碰撞,胡某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件移送至开封市龙亭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并未局限于对案件本身的办理,而是深挖事故背后的根源。检察官经调查发现,这场悲剧的发生,是工地安全管理多重漏洞叠加所致:工地入口空间狭窄,形成大范围视觉盲区;洒水车作业时未采取有效安全避让措施,进一步遮挡驾驶员视线;入口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凸面镜、减速标识等安全设施,也未安排专人指挥交通,安全管理形同虚设。 履职延伸:双管齐下解决问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主动协同公安机关,积极促成孙某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有效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考虑到孙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等情节,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依法对孙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司法既有法律的力度,又有民生的温度。 与此同时,为强化法律警示效果,该院严格落实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提出依法吊销孙某机动车驾驶证的检察意见。公安机关收到检察意见后,迅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法律的刚性约束警示重型车辆违法驾驶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精准建议:促行政部门堵管理漏洞 “个案办理不是终点,源头防范才是关键。”该院检察官说。 为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故重演,该院结合在办案过程中排查出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向有关行政部门制发专项检察建议,督促其推动辖区工地完善出入口安全设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推动多部门联合建立安全治理闭环机制,提升整体安全治理效能。 跟踪问效:持续监督守安全底线 检察建议制发后,该院持续跟进监督,开展“回头看”核查,发现相关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辖区工地入口的安全设施配备、人员管理、安全培训机制等均符合规范要求。 在此基础上,该院与有关行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通过定期抽查、信息互通等方式,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据介绍,该院将继续协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推进工地安全监管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以检察监督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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