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9-10 第05版:省会政法
| 大 | | 中 | | 小 |
|
|
执行遇阻巧化解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翔通讯员 吴玥雯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49 |
|
|
|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翔通讯员 吴玥雯)9月9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在郑州市上街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下,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取得进展。 原告某农业科技公司与被告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前期向被告转账20万元作为设备制造款,但被告逾期未交货。原告诉至郑州市上街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20万元款项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夏男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除一台车辆外,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对该车辆进行登记查封。 8月底,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涉案车辆线索,王夏男立即带队驱车赶赴现场开展执行,却有案外人李某声称,该车辆系其从被执行公司抵债所得,拒绝配合法院执行。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王夏男郑重告知李某:如对车辆权属存有异议,可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若作虚假陈述或继续阻碍执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李某仍拒绝配合,王夏男遂发出严正警告,并告知其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某迫于压力,主动交出车辆钥匙,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