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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第10版:平安鹰城 大 |  中 |  小 

公开听证促和解宽严相济暖乡邻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匡月缘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11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匡月缘)8月19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8月11日,鲁山县检察院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搬进了鲁山县梁洼镇半坡羊村委会所在地,就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拟不起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将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延伸至乡村一线,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案件源于一场家庭矛盾,2024年12月,王某某因琐事与丈夫的大姐王某芳发生争执并引发厮打。经鉴定,王某芳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王某某到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双方达成谅解。
    听证会上,检察官充分阐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内涵: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法定从宽情节且真诚悔罪的行为人依法从宽处理,既是司法人文关怀的体现,也是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有效路径。围绕“是否对王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这一核心议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安代表、司法局代表组成的听证团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员们一致认为,王某某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建议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王某某当场深刻悔罪,表示将引以为戒,今后严格约束自身行为。
    在听证员的见证和检察官的引导下,王某某当场向王某芳诚恳致歉,王某芳也表示接受道歉,两人握手言和,一场因家庭矛盾引发的刑事纠纷就此画上圆满句号。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人大代表表示:“此次乡村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的生动实践。同时,通过把办案过程‘晒出来’、把案件处理依据‘亮出来’,推动矛盾在基层化解、关系在听证中修复。这种‘法理之外有温度’的司法实践,为乡村和谐稳定筑牢了法治基石,真正实现了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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