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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第10版:平安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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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 |
法官用心解民忧府院联动息纷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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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
通讯员南庚鑫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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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12月21日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以及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和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后,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积极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据悉,该院行政审判庭每年结案300余起,法定时间内结案率100%,行政审判庭连续十年被评为平顶山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还荣立过集体三等功,获得了全市优秀政法单位称号。 发挥府院联动“防”的作用 该院行政审判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防”的作用,注重与行政机关的联动,既强调化解矛盾纠纷,也注重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该院行政审判庭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邀请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旁听,使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参与行政诉讼庭审全过程,从真实的案例中汲取关于调查取证、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的经验,有助于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进行执法,进而在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发案量。 此外,该院行政审判庭法官还深入行政机关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法官结合自身司法工作经验,以实际办理的案件为例,对行政执法人员在实务中常见的实体和程序瑕疵问题进行剖析,有力地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落实府院联动“调”的职能 该院行政审判庭积极发挥府院联动“调”的职能,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全体干警在“调”字上形成合力,注重加强个案矛盾化解,既坚持依法审判,又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畅通法院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合理诉求。 该院行政审判庭注重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2025年以来,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化解了25起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行政处罚、行政登记、行政赔偿等多种类型案件。 该院行政审判庭逐渐摸索出运用府院联席会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一种创新型路径——将立案后的情况通报到常态化府院联席会议上。 该院行政审判庭在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后,第一时间与府院联席会议办公室沟通,对立案情况进行通报。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应诉的情况下,要求行政机关对涉案行政争议进行全方位评估分析,行政机关在30日内将案涉行政争议分析报告递交该院行政审判庭。该院行政审判庭在对案件有了全面了解后,再联系原、被告双方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对案涉行政争议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化解纠纷再按照程序开庭审理。 在朱某某、黄某某等人诉行政机关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赔偿案件中,该院行政审判庭受理后即向行政机关通报情况。行政机关派人专程到法院沟通案件情况,从房屋强拆的原因到补偿的标准均与法官进行深入沟通。法官对案件充分研究并对比行政机关提供的补偿标准后发现,朱某某、黄某某等人情况各不相同,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遂组织原、被告双方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法官主持调解,释法明理后,原、被告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调解意见,为后续处理此类涉众性房屋征迁纠纷提供了可参考的化解模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院行政审判庭将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不断深化府院联动,优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全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协调,持续在府院“联”和“动”上双向发力,推动行政与司法有机衔接、叠加互补,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为更好服务保障法治鹰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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