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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第06版: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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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起典型案例背后的检察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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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张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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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张乾)8月19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所办案件已有23起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生态环境改善持续注入检察力量。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河湖安全保护”等专项行动,督促清理黄河河道16.8公里,清除障碍物1000吨、垃圾4373立方米,恢复湿地60亩、耕地499.549亩;针对违法弃渣问题,推动清理渣土6万余立方米,覆土4万余立方米,复绿270余亩;针对矿山修复滞后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企业投入资金5800余万元,治理矿山3200余亩;针对千年古树群长势衰弱问题,督促筹集资金200余万元,抢救古树名木438棵;针对农村垃圾堆放和临时占地问题,推动清理垃圾堆放点,修复土地2500余平方米,复垦土地81亩。 创新“行政+检察”模式,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山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渑池县检察院针对河道行洪和湿地保护法规冲突,创新清理原则,打破“执法僵局”,清理阻水林1.2万株,保障行洪安全和生态平衡;卢氏县检察院建立“田长+检察长”机制,协助治理14个乡镇易地搬迁后的闲散土地,新增耕地457亩,探索出土地保护新路径。 湖滨区检察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通过案件化办理代表建议,推动优化白天鹅栖息环境,相关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348名,收集线索150余条,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保护新模式;筛选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提升公益诉讼知晓度;通过座谈调研、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让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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