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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第07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920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中信银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含各对应分支行)已将其对以下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对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益及相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5年1月12日折合人民币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并已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金余额仅供参考,贷款本金余额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
    4.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55588506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郑州市龙湖金融岛中环路4号19号楼
    联系人:施女士 电话:0371-61777575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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