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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8-18
2025-08-18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以法治力量守护美好家园

联动普法加强生态司法保护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尹翔通讯员李锐薛行山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73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尹翔通讯员李锐薛行山)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到实处,8月13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周口市淮阳区法院、周口市淮阳区自然资源局,到伏羲文化广场、葡萄种植园及淮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为生态保护筑牢屏障。
    在伏羲文化广场上,法院干警布设了宣传展板,向过往群众讲解生态保护知识,重点普及了“三有”保护动物的常识,明确告知群众在禁猎区及禁猎期捕猎野生动物、食用野味、购买野生动物纪念品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不仅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针对果园防护网可能误伤鸟类的问题,干警们在葡萄种植园悬挂横幅、发放“清网护鸟”手册,向果农介绍鸟类生态价值,并结合案例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引导果农选用合规防护措施,避免伤害鸟类。
    在淮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淮阳区法院两年前设立了司法保护基地,为湿地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支撑。活动当天,干警们在龙湖边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湿地保护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据介绍,接下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地方法院及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创新普法形式,深化生态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万物共荣的美好家园,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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