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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第06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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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稳赚不赔”是合伙还是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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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桑婷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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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被告朱某某、原告张某某协商“合伙做生意”,约定由张某某向朱某某投资5万元,朱某某承诺“稳赚不赔”。张某某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向朱某某转款共计5万元。后因朱某某未向张某某告知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张某某要求朱某某退还投资款。 2023年5月11日,朱某某向张某某出具字据,承诺向张某某还款,随后向张某某支付了1.1万元,余款至今未付,张某某遂诉至桐柏县法院。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朱某某虽然在口头约定里表达了合伙的意思,但朱某某承诺“稳赚不赔”,且未向张某某告知项目进展情况,可见双方之间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合伙关系。朱某某承诺向张某某返还本金,符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特征,故双方之间实际构成民间借贷关系。最终,法院依法判令朱某某向张某某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一审宣判后,朱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合伙关系,系各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法律关系。合伙关系基于合伙合同成立,合伙合同中应当写明出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等重要事宜。但在实践中,有些合伙人之间虽口头约定合伙或者签订合伙协议,但投资者实际上未参与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如果双方有类似“无论是否亏损,投资者不承担任何经营风险”的约定以及“稳赚不赔”“保赚”等保底条款,则不符合合伙关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构成要件。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诉至法院,法院应当按照实际法律关系进行审理。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稳赚不赔”,名为合伙,实为民间借贷。 经济活动中,很多人对民间借贷关系与合伙关系分不清,不知道自己给对方的钱是算借款,还是投资款。无论是借款还是投资生意,都有一定风险,需擦亮眼睛,注意以下几方面: 如果想要借款给他人,应当订立书面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借款的本金、利息、利率、期限等,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包括人保和物保,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如果想要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应当签署合伙协议,对投资数额比例、出资方式、合伙期限、合伙事务执行、盈余分配、入伙、退伙等重要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合伙过程中还要注意保留出资凭证、垫支费用凭据、经营账本等。 区分合伙还是借贷,关键看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法律关系是否符合合伙关系本质特征,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且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但借款没有以上特征,一般来说,借款具有保底属性。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应当无条件按约定还本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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