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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8-07
2025-08-07 第14版:卫生与法 大 |  中 |  小 

法治建设打通就医“放心通道”

——专访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张晓东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翟国明/文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487
    
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张晓东
    去医院看病,看得放心、治得规范、有问题能说清楚是患者的共同期盼。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在法治建设上的系列举措,让患者和医护人员倍感踏实。近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就此专访了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党委书记张晓东。
    记者:医院推进法治建设,能为患者带来哪些实惠?
    张晓东:医院的法治建设和每名患者都有关系,说白了就是给看病就医“上保险”。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患者去看病,医生开的处方合不合规、手术方案有没有经过规范评估,都得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行业法规来,法治在无形之中保护着患者的诊疗安全。
    比如,有些患者担心看病花冤枉钱,实际上医院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时,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
    大家曾经最担心的医患纠纷,现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兜底,不管是病历封存、责任认定还是赔偿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去年,有名患者对治疗效果有疑问,我们按法律程序请第三方进行评估,最后高效解决了问题,双方都没意见。法治就像“公正的裁判”,让看病更透明,维权有门路。
    记者:医护人员日常工作繁忙,临床任务重,如何确保他们有效学习法律知识,并且学懂弄通、学以致用?
    张晓东:我们的诀窍就是“学的都是用得上的,查的都是容易错的”。
    针对“怎么学”,我们从不搞“填鸭式”讲课,而是选择跟临床贴近的内容。比如,针对新入职的医护人员,给他们上的第一堂课就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里“不能超范围执业”“病历要及时规范书写”等内容,还有《护士条例》中护士应尽的核心义务。
    今年,我们多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还进行了线上答题测试,题目都是“量身定制”的:患者不配合诊疗导致损害,医疗机构能否免责?护士发现医嘱可能存在错误,是否执行?这些可能经常碰到的问题,答一遍就相当于学习一遍,进一步增强了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能更有效保障患者权益。
    针对“怎么查”,我们成立了覆盖医疗、药事等方面的6个依法执业督查小组,督查小组成员每周到临床科室联合督导,开展院内自查,并对医疗活动作出有针对性的提醒。时间长了,依法执业的要求就成了医务人员的行动自觉。
    记者:医疗服务中难免出现特殊情况,若患者与医院发生纠纷,医院如何保证处理过程公平公正,具体有哪些规范的处理流程和机制?
    张晓东:我们不回避问题,就怕算糊涂账。现在我们采用“三步处理法”,力求处理医患纠纷透明公正。
    第一步“小事快办”。针对一般的投诉,比如患者对排队时间长、收费有疑问,当时就会有专人对接,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绝不拖延。
    第二步“大事细办”。若涉及诊疗争议,我们会启动“多方会诊”:医务部、医务科、法制办、医患协调部、当事医生、相关专家及患者家属坐在一起,必要时还邀请法律顾问到场共同讨论解决问题。曾有名患者对术后恢复的效果有意见,我们按规定封存病历后,请外院专家进行评估,最后圆满解决了问题。
    第三步是“依法办”。真到了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地步,医院绝不推诿。我们设有专门的纠纷处理台账,跟踪记录纠纷处理的每一个环节,该提供证据时积极提交,该出庭应诉时准时到庭应诉。
    医院畅通“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条纠纷解决路径,患者可自主选择调解方式。处理纠纷并非仅仅解决单一事件,而是引导医患双方遇事找法、办事依法,以此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治建设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医生开处方时多核对的那一眼,是患者有疑问时能查到的那项规定。”在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举措,正在让依法行医变成日常,让放心看病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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