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8-07 第12版:平安漯河
| 大 | | 中 | | 小 |
|
|
不起诉≠不处罚推动行政处罚落地 |
|
|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卫云飞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72 |
|
|
|
本报漯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卫云飞)8月4日,记者从舞阳县检察院获悉,一非法行医牙科诊所被关停后,当事人吕某某的1万元首期罚金已到账,剩余4万元正在分期执行,其违法信息被录入多部门执法系统进行联合监管,确保“不起诉≠不处罚”的法治理念落到实处。 2024年6月,舞阳县卫生健康委将吕某某非法行医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经查,吕某某在无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开牙科诊所,被行政处罚后再次非法执业。同年8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该院审查后认为,吕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据行刑反向衔接程序,该院同步向县卫生健康委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县卫生健康委采纳建议,对吕某某作出没收药品器械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 为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该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医疗卫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非法行医者“黑名单”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该院创新办案机制,拟作不起诉决定时,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部门通过联席会议共商行政处罚必要性;依托“行政检察牵头+刑事检察移送+案件管理审核”内部协同模式,打通案件流转堵点。 “‘不起诉’绝不意味着违法者可以逃脱法律制裁。”承办检察官说,“检察意见推动行政处罚落地,全链条监管网络正在发挥实质作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