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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第04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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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让刑事司法裁量数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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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张东实习生李梦华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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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社会危险性评估总分为2分,但其能够积极缴纳保证金,建议采取取保候审……”8月4日,在开封市鼓楼区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内,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对一份《社会危险性评估表》仔细进行核对,表格上44项指标的得分被红笔圈注,像一把精准的“司法尺子”,清晰丈量着案件处理的尺度。 这是该院探索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的生动一幕。今年以来,该院通过三项机制(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定点联络+实时会商”机制,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让“捕与不捕”的裁量从“经验判断”变为“拿数据说话”,交出了报捕率、诉前羁押率“双低”的成绩单。 一张评估表让司法裁量更精准 “过去办这类轻刑案,总担心‘放了出事’‘捕了太严’。”谈起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实施前的办案状态,该院检察官说出了自己的顾虑。改变始于今年年初一份《社会危险性评估指引》的文件和涵盖44项指标的《社会危险性评估表》,将“社会危险性”拆解成可量化的明细单。 在该院案件管理室,河南法治报记者看到了这份评估表。其像一张“体检报告”: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是否有犯罪前科、是否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能否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每一项都有对应分值,从生理性特征到人身危险性,再到诉讼风险性,三类要素层层递进,最终得分直接指向“羁押必要”的结论。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有4名犯罪嫌疑人因评估显示“无社会危险性”被依法不捕,均未出现脱逃或再犯情况。 检警定点联络,从源头减少报捕案件 “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评估需要补充‘是否有同类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8月1日10时,该院检察官通过检警定点联络机制,向辖区派出所民警发出提示。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该院建立起“定点联络+实时会商”机制。检察官不再等案件报捕后才介入,而是提前引导民警在侦查阶段就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对评估为“低风险”的,直接建议公安机关适用非羁押措施,从源头减少报捕案件。 今年1月至6月,该院诉前羁押率降至31.37%,同比下降20.42个百分点。 既守住法治底线,又传递司法温度 “取保候审让我能安心照顾生病的父亲了……”今年4月中旬,因涉嫌诈骗被逮捕的李某被变更为取保候审后,第一时间来到检察官面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原来,该院对已逮捕案件开展动态评估,发现李某退赃后无再犯风险,且其父亲重病需照料,遂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这是该院将社会危险性评估延伸至全诉讼流程的一个缩影。健全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已有的侦协办固定值班制度和“常态化对接+季例会”的工作模式,通过会签工作指引、统一证据标准等方式,将社会危险性评估延伸运用至侦查、检察、审判各环节。 “公开透明才能让司法公信力更强。”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珂说,今年以来该院已组织4次社会危险性评估听证。 “自推行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以来,办案从‘经验主导’转向‘数据支撑’,捕与不捕的裁量更透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明显提升,这既守住了法治底线,又传递了司法温度。下一步,我们要让机制更智能,嵌入类案大数据分析模型;让协同更紧密,实现全流程评估无缝衔接;让效果更惠民,用公开促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善卿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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