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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第01版:头版 大 |  中 |  小 

寻求“最优解”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陈媛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82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陈媛)“现在,依法对本案的3名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7月24日,焦作市解放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案卷走进孟州市河阳街道缑村,在村民与企业代表的共同见证下,公开宣告一起涉企寻衅滋事案件的不起诉决定。
    去年深秋,缑村的3名村民因不满企业项目建设,冲动之下阻碍施工,涉嫌寻衅滋事罪。
    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团队没有简单地走程序,而是沉下身子做了3件事。
    查清关键情况:实地核查企业损失,确认未造成重大后果;走访乡邻,了解3名村民平日的表现;对接企业,倾听企业诉求。
    架起“和解桥”:多次组织调解,一边向3名村民释法说理,引导其认识错误,主动认罪悔罪,一边与企业沟通协调消除误解,最终达成谅解。
    守住法律底线:综合全案情节,认定3名村民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不纵容违法行为,也给予其改过机会。
    公开宣告现场,检察官以身边事为例,为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宣告结束后,3名村民当场鞠躬致歉,并取得了企业的谅解。
  “办的是案子,解的是心结。”检察官表示,乡村案件一头连着乡情,一头关乎发展,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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