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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7-22
2025-07-22 第15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声明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122
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圣唐江山樾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于2025年5月23日,决定启动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兰馨公司)预重整工作,并通过公开招聘和评审程序,于2025年6月22日确定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担任兰馨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辅助开展兰馨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管理人现就兰馨公司债权人的债权申报事宜,公告通知如下:
  兰馨公司债权人应于2025年8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申报利息的,暂统一计算至2025年5月23日。
  未在兰馨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兰馨公司预重整工作(如对预重整方案的磋商、表决),不得参照企业破产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等规定行使权利。
  债权人申报前应登录公共邮箱(账号:stjsyycz@163.com,密码:STJSYzq123456)并打开收件箱邮件,下载申报文件,按要求填写后,债权人可选择现场、邮寄或邮箱方式申报。
  1.现场申报联系人:高清胜,电话:13613980236;李贞华,电话:18003983099。申报地址:三门峡市商务中心区召公路与上阳南路南山茶城1楼。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邮寄申报收件人:段京丽;联系电话:15138181275;邮寄地址:三门峡市现代服务业开发区明珠大厦13层河南共同律师事务所。
  3.邮箱申报各债权人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指定邮箱(账号:841530437@qq.com;lizhenhua0519@163.com),等待管理人通知邮寄纸质材料及核对材料原件即可。
  特别说明:如后续兰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各债权人在兰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申报债权的,可不必再行申报;债权人对兰馨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受理重整案件的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特此通知
          三门峡兰馨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工作管理人
                          2025年7月22日●河南绿之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遗失郑州正商兰庭华府二期(峪景华庭)景观绿化工程结算定案表,结算金额1253779.94元,发包方为河南正商佳居置业有限公司,声明作废。
●虞城县利民镇西关村石旺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11425107202010035)遗失,声明作废。●尉氏县腾华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尉氏县滨河佳苑的房产证遗失,证号:20001469,声明作废。●编号为R410995144,姓名王子恒,出生时间2018年6月12日的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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