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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7-22
2025-07-22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将游戏账号变现缴罚金

鹿邑县检察院解锁虚拟财产执行新路径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 通讯员刘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65
  “没想到网络游戏账号也能变现后用来缴罚金,还帮我争取到了减刑机会,谢谢检察官!”日前,某监狱内,罪犯彭某某收到妻子寄来的罚金缴纳收据,对着回访的检察官连声道谢。这起由鹿邑县检察院监督推动的特殊罚金缴纳案例,不仅让一笔6万元的罚金顺利执行,更为虚拟财产纳入财产刑执行范畴提供了实践样本。
    2024年,鹿邑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开展“捎买带”问题专项检察时,发现一个财产刑执行监督的线索——已判决罪犯彭某某2024年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决已生效数月,彭某某一直未缴纳罚金。
    后来,检察官找到彭某某谈心,了解到他一直有减刑意愿,却因不知如何争取而倍感迷茫。而检察官调查发现,彭某某名下的网络游戏账号以前有多次充值记录,且可出售。
  “主动缴纳罚金是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也是获得减刑的重要条件。虚拟财产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完全可以作为执行标的……”谈话中,检察官向彭某某释明法律规定。一番释法让彭某某茅塞顿开,他当即表示愿意出售游戏账号缴罚金,还托妻子帮忙办理。
    随后,检察官指导彭某某的妻子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游戏账号估值,确认其市场价值足以覆盖罚金。在检察官协调下,彭某某的妻子很快通过正规游戏交易平台完成了账号出售,并在检察官的监督下,缴纳了6万元罚金。
    这笔罚金的缴纳,带来了连锁反应:彭某某因确有悔改表现获得减刑机会;鹿邑县检察院以个案监督为切口,联合当地法院、看守所建立了“三查三报”协作联动机制,让财产刑执行从“被动等待”转向“主动发现”,也让虚拟财产纳入执行范畴从个案探索形成常态化机制。
  “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虚拟财产,只要是合法财产,都能成为罪犯履行财产刑的途径。”鹿邑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监督既要维护司法裁判的严肃性,也要为罪犯铺设悔改之路,真正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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