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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第04版:中原警声 大 |  中 |  小 

警惕“入股”骗局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张杰通讯员邢义学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65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张杰通讯员邢义学)合同是市场交易的重要载体,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设下层层陷阱,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财物。7月20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驻马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该支队近日侦破一起合同诈骗案,成功帮被骗群众追回钱款2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和被骗者张某曾在同一家火锅店打工。郭某辞职后,因手头缺钱产生诈骗张某钱财的想法。今年5月,郭某和张某在饭店吃饭时,郭某称自己已盘下两家火锅店,包括他们一起打工的这家店,如果张某愿意出资2万元入股,可将饭店利润的25%分给张某,同时许诺让张某当店长,每月发3000元工资。张某听后欣然同意。
    为了取得张某的进一步信任,郭某称入股事宜要签订合同,张某同意后转给郭某2万元。因张某未满18周岁,需要让其父亲代签合同,郭某便从网上找到合同样本打印了两份虚假合同,骗张某父亲签字。为拖延分红时间,郭某让张某先去其中一家店打工,并承诺一天100元工资。张某打工几天后发觉不对劲,经核实发现郭某根本没有该店股份,于是报警。
    接到报警后,该支队迅速锁定郭某并将其抓获归案,追回了张某被骗的2万元。经讯问,郭某对其诈骗张某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郭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骗资金已发还给张某。
    警方提示: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面对诱人的工程项目和投资机会时,要加强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的承诺和诱饵,警惕所谓的“门路”,杜绝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避免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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