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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第09版: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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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万元赔偿款当场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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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姜楠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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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通讯员姜楠)7月5日,汝州市法院钟楼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刘某在某公司工作时受伤,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书,认定刘某本次受伤为工伤。平顶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刘某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刘某通过仲裁申请赔偿,仲裁裁决后,某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双方在赔偿项目、工资核算等方面争议激烈,调解难度极大。 面对僵局,钟楼法庭承办法官深入剖析案件焦点,组织双方充分质证,并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承办法官兼顾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某公司的运营压力,通过多种调解方式,为双方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求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某公司当庭支付18.5万元赔偿款,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刘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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