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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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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本月起施行 |
红色资源保护,同题共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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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林栋通讯员刘银平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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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林栋通讯员刘银平)旨在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淮海战役精神的《商丘市淮海战役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7章47条。这是商丘依托淮海经济区立法协作联席会议设立的首个协同立法项目,更是探索跨省行政区域协同立法的首次实践。 不同地区的管理权限、资源保护现状差异较大,此次立法通过多次磋商形成“最大公约数”,核心条款和内容表述保持高度一致,避免因地方政策差异导致执行冲突。《条例》明确“红色资源”的界定范围,包括不可移动物质资源(旧址、遗址)、可移动物质资源(档案、实物)及非物质资源(英雄事迹、文艺作品)等。协同立法统一了分类标准,建立了淮海战役红色资源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保护对象的全面性。《条例》在管理机制上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协同保护合力;在保护措施上,建立资源名录及数据库、实行保护责任人制度;在传承与利用方面,深入挖掘淮海战役精神内涵,生动讲述红色故事,不断加强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各方面工作的协调一致。《条例》还在立法中设置“区域协同”专章,明确共建共享机制,例如联合理论研究、馆际交流、红色旅游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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