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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第04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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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打击+公益诉讼”
惩治犯罪修复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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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吴倩通讯员孙芳孙肖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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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吴倩通讯员孙芳孙肖)“以前,这里总有一股刺鼻的味儿。现在,味儿没了,地也干净了!”7月1日,辉县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的案涉土地整改恢复情况进行回访时,某村村民李某说道。 2022年3月,某村村民向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称当地有一处废弃洗砂场散发出刺鼻的味道,附近土地也被污染了。生态环境部门经调查得知,案涉土地最初被王某租用开设洗砂场,后洗砂场被废弃,某化工公司将废物倾倒在附近的土地上,导致周边污染严重。 2023年6月19日,辉县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辉县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利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双轨并行模式展开调查,一方面引导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材料,补齐民事公益诉讼证据;另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对被污染区域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并要求某化工公司对清理出的有害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有害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实现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两不误。2023年11月,辉县市检察院针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4年11月,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某化工公司罚金50万元;以污染环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4年6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同时责令被告人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785万余元。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辉县市检察院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在废物处置、涉案土地整改恢复等方面深化联动协作。如今,相关生态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案涉土地终于重现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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