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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7-02
2025-07-02 第04版:检察天地 大 |  中 |  小 

协调监督形成合力守护群众食品安全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吴倩通讯员闫伟东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65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吴倩通讯员闫伟东)7月1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了解到,南乐县检察院日前办理了一起涉及商超违规使用“生鲜灯”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效守护了辖区群众食品安全。
    2024年10月,南乐县检察院“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轮班委员马再蕊接到群众投诉称:“在超市柜台看着很新鲜的肉,买回家色泽就黯淡了,吃着还有股怪味儿。”马再蕊进一步调查发现,辖区部分商超和菜市场肉类摊位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现象,遂将问题反映至南乐县检察院。
    南乐县检察院检察长江艳伟要求成立办案组,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该院检察官关国志带领办案组初步调查核实案情后,对相关问题开展立案调查,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对商超违规使用“生鲜灯”现象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商户进行法规普及与整改指导。
    收到检察建议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商超、菜市场开展排查,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商超、菜市场肉类摊位经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增强经营人员的法治意识。
    随后,检察院办案组和政协委员对该案进行监督回访,通过实地查看、随机询问消费者等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据了解,南乐县检察院设立“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构建双向贯通的协调监督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守护辖区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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