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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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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调解破坚冰货款纠纷当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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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贾鹏虎通讯员刘亚茹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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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濮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贾鹏虎通讯员刘亚茹)6月29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了解到,清丰县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矛盾,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原告某木材公司主营板材、家具加工销售。2021年至2022年间,被告某家具公司多次向某木材公司购买板材等材料,交易后均有销售单留存。某家具公司以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某木材公司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阅卷宗,了解案情。法官与双方电话沟通进行调解,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进入庭审程序。 庭审当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分歧。法官引导双方理性表达诉求,缓和双方情绪。庭审尾声,法官再次征询调解意见未果。庭后,法官立即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明庭审中呈现的事实证据,深入剖析利弊,再次尝试调解。虽仍未达成一致,但双方态度已明显松动。 法官综合研判认为,涉案货物质量鉴定难度大、费用不菲,若直接判决结案,则难以服判息诉。为避免程序空转,法官决定再次尝试调解。 通过多次电话沟通,法官耐心向双方阐明调解益处,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差距。最终,法官组织双方到庭继续沟通。经过一下午的协商,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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