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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7-01
2025-07-01 第14版:平安信阳 大 |  中 |  小 

上门送执行款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李安怡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756
    本报信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李安怡)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息县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干警专程去申请人何大娘家,为其办理了执行放款手续。
    申请执行人何大娘与被执行人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息县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何大娘各项损失共计6.81万元,被告杨某赔偿何大娘各项损失共计3.3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按时履行完毕,但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何大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何大娘已年过八旬,且因交通事故受伤行动不便。面对何大娘的困境,法官决定快速优先予以执行,便第一时间查询了杨某名下财产,并联系杨某,向其释法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严和执行的威慑力之下,杨某顶不住压力,主动履行了案款。
    案款到位后,法官并未止步于程序的结束。他们深知,这笔钱对何大娘而言,不仅是法律文书上的数字,更是维持生计、缓解病痛的希望。炎炎夏日,法官考虑到何大娘行动不便,又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接收转账,便决定将执行款送到其家里去。
  “何大娘,这是3.3万元现金,您数数看对不对?”接过法官递上的执行款,何大娘的双手微微颤抖,眼中闪着泪光,声音哽咽地说:“谢谢法官,我真没想到你们能来!”法官轻声宽慰:“老人家,您行动不便,我们上门送执行款是应该的。”
编后
    看似简单的送执行款之举,蕴含着该院对老年群体的深切关怀,也是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实践。每一次跋山涉水的上门执行,每一次俯身倾听、耐心交流,每一次病榻前的温暖交付,都是司法力量对个体困境最有力的帮扶。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院凝心聚力,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将目光投向那些因年龄、疾病而步履维艰的群体,在程序正义之上叠加人性关怀,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温暖民心,为胜诉当事人兑现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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