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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30
2025-06-30 第08版:交通安全 大 |  中 |  小 

全学段教育 全方位守护

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暑期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禹梦茜李世杰/文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343
    幼儿园里响起“红灯停绿灯行”的童谣;青少年争相抢答交通安全知识题;大学生屏息观看头盔抗冲击实验……暑期来临,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走入校园,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千万家庭,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暑期道路交通环境。
  童话路标种下安全种子
  “过马路要像小企鹅一样排好队……”6月25日,鹤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示范区大队组织宣传警力走进辖区金圃幼儿园,开展暑期前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交警以童话的形式讲解路标,把交通安全知识变成一个个孩子们听得懂的小故事,在孩子们心中种下安全种子。为增强宣传效果,交警还给孩子们布置了一个特别的任务——成为家里的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鼓励他们把学到的安全知识带回家,提醒家人遵守交通规则。
    有奖问答点燃学法热情
  “年满多少岁可以骑自行车?”“12岁!”6月26日,平舆县第六小学的交通安全课堂上,一名学生抢答了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提出的问题,随即收获了一份定制版小礼品。该大队民警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出行习惯,详细讲解了步行时要走人行道、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乘坐超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等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在叶县九龙街道孟南小学,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发放的宣传彩页成了抢手的交通安全“秘籍”。民警化身交通安全辅导员,通过案例讲解、有奖问答等形式,提醒学生们过马路时遵守交通信号灯、走斑马线,拒绝乘坐超员车,培养良好出行习惯。
  典型案例揭示危险真相
  6月24日,内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小分队联合该局豆公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豆公一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为学生播放交通事故案例视频,让学生直观感受到随意横穿马路、“鬼探头”、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的危害,引导大家学会规避危险。
  “会骑不等于能骑,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是违法行为……”6月25日,在许昌市第十中学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堂上,许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四大队民警针对中学生的年龄特点,通过讲解真实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了未成年人违法骑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行为的危害,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盔一带”守护生命安全
  暑期临近,为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为辖区学生送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讲座。
    讲座中,一段震撼的交通事故视频让现场师生屏息凝神。随后,民警展示了一个被撞击后变形的头盔,说:“它能显著减轻作用于头部的冲击力。”民警还列举了当地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对比交通事故导致的不同后果,强调头盔是骑行时的“安全帽”、安全带是乘车时的“保护绳”,关键时刻能救命。
    随后,民警邀请学生上台,示范如何正确系安全带和佩戴头盔,并解答了学生提出的关于考驾照、旅游出行等方面的问题。“以前觉得系安全带很麻烦也不舒服,现在才明白那是生命的拥抱啊……”一名听讲座的学生表示。
    交警提醒:暑期是交通事故多发期。各位学生和家长切勿忽视身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做到不在小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区域玩耍;警惕城中村、农村道路等人车混行的道路;认识、远离车辆盲区;过马路时不横冲直撞或突然折返;骑车时与大车保持距离。此外,广大家长要以身作则,履行好监护职责,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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