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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第16版:检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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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患职业病 支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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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吴倩穆智明
通讯员王茜薇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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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已在一家企业工作的张晓阳(化名)日前向济源市检察院检察官打来致谢电话:“谢谢你们,是检察机关的支持让我感受到法律不会因为当事人身份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2024年5月,该院收到一份申请书——22岁的实习学生张晓阳因患职业病维权受阻,请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这起看似普通的案件,不仅关乎一名大学生的健康权益,更提出了涉实习期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命题。 一纸诊断书打破平静 2022年6月,河南某职业学院畜牧兽医专业学生张晓阳与济源市某牧业公司签订实习协议,从事动物防疫工作。2023年4月起,他出现身体不适、反复发热症状,被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病——布鲁氏菌病(亚急性期),住院治疗112天。 工伤认定陷入僵局 在与济源市某牧业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23年8月,张晓阳向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却因实习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为由被驳回。 2024年5月11日,张晓阳向济源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张晓阳在该牧业公司实习期间感染布鲁氏菌病,被河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诊断为职业病,根据相关规定,其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权利。 济源市检察院随即重点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调查:一是实习期间患职业病的致害因果关系,二是企业未落实防护措施的法律责任。 为夯实证据基础,厘清法律争议,承办检察官及时调取实习协议原件,确认岗位职责包含“接触病源动物”,还审查了张晓阳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完整住院病历,并现场走访该牧业公司,向同期实习生询问相关情况,固定防护设备缺失证据…… 联席会议凝聚司法共识 2024年5月22日,济源市检察院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重点解决两大争议:一是法律适用问题,明确实习生患职业病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利;二是赔偿标准问题。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参会人员最终就赔偿标准达成共识,为后续诉讼扫清障碍。 2024年5月30日,济源市检察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经审理,法院完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令该牧业公司除已支付的医药费等费用外,再赔偿张晓阳45757.65元。判决生效后,承办检察官主动赴企业释法说理,督促该公司全额支付赔偿款项。 从个案延伸出的社会治理 案件办结后,济源市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职业病防护缺失问题,联合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专项法律宣讲,解读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以个案办理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完善防护设备、规范用工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这个案例的意义远超个案赔偿,它探索了非标准劳动关系下的权益保障新路径,为类案处理提供了实践样本。”济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磊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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