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26
2025-06-26 第13版:平安周口 大 |  中 |  小 

“包工头”欠薪获刑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李思羽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53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李思羽)昨日,记者从商水县法院了解到,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党某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刑罚。
    2019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党某某先后承包商水县某项目一期钢筋工和某某项目二期木工工程,由党某某、位某某等工人负责施工。工程结束后,项目发包方按约将工程款全部向党某某结清,党某某在收到工程款后,因逃避支付工人工资被投诉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7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党某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党某某未按照指令书要求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经核算,党某某拖欠53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619097元。案发后,党某某陆续偿还大部分拖欠工资,剩余宋某某、赵某某二人的部分工资由双方协商解决,逾期可另行追诉。
    该院经审理认为,党某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罪名成立,党某某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县司法局对党某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一贯表现、再犯的可能性也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
    该院遂判处被告人党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