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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第10版:平安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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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赔偿金案件背后的法律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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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何永刚
通讯员肖键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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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郏县法院薛店法庭调解室内,气氛有些沉闷。该法庭法官胡小霞轻声说道:“咱们先把赔偿金是怎么来的、怎么用的一起理一理,心才能放得平。” 胡小霞的对面坐着三名当事人:吴女士、王先生、邵女士。三人神情各异,但都关心着同一个人——王某豪。 吴女士与王先生本是夫妻,两人于1987年生育儿子王某豪。1990年,双方离婚,王某豪由父亲王先生抚养。随后,吴女士、王先生各自再婚。王某豪跟随生父王先生和继母邵女士共同生活,直至成年。王某豪成年后外出务工,至今未婚。 2021年9月,王某豪到江苏苏州打工,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因王某豪未婚、无子女,88.5万元死亡赔偿金被王先生和邵女士领取。吴女士作为王某豪的生母,在参与事故处理的过程中领取了21.6万元赔偿金,但她认为赔偿金分配不公,王先生和邵女士应再给自己15万元,遂向郏县法院起诉。 庭审中,吴女士说,自己虽然与王先生离婚,但与王某豪母子情深,多年来母子之间一直保持联系。王先生说,王某豪一直与他和邵女士共同生活,家中开销、抚养责任都由他和邵女士承担。邵女士说,王某豪被她从小照顾到大,王某豪把她当亲妈,她也对王某豪视如己出。 三人各执己见,庭审一度陷入僵持。胡小霞暂停庭审,邀请三人进入调解室深谈。 胡小霞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在调解室中没有立即讲法律规定,而是请三人各自回忆与王某豪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引导三人换位思考。邵女士回忆起过往,有些哽咽:“我虽然不是他的亲生母亲,但他从小就喊我妈,他生病、上学、找工作,我都出钱出力,我待他就和亲生的一样。”吴女士听后沉默良久,想到多年未能参与对儿子的抚养教育,也不由得眼圈泛红:“是啊,他在父亲家里长大,我未尽到陪伴责任。他是我儿子,也是你们的儿子……” 这一刻,三人都有些动容。胡小霞趁热打铁,向他们解释道,根据法律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参照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处理。吴女士作为王某豪的亲生母亲,享有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权;王先生、邵女士与王某豪共同生活,和王某豪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也有权参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她一边释法明理,一边逐项列出死亡赔偿金的具体构成,带着三人“倒推账本”,算出合理分配的基准比例。 在反复沟通与细致算账后,三人的心结都解开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先生与邵女士当庭一次性支付吴女士11万元。吴女士对胡小霞说:“胡法官的话,我心服口服。”邵女士轻轻拍了拍吴女士的手,说:“愿他的在天之灵,能看到我们这样和谐地坐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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