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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 第09版: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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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城里审判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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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尹翔通讯员张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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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尹翔通讯员张毅)6月17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联合惠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三官一员”进站点活动,将庭审现场“搬”进信基调味食品城,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方式,为食品城的商户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当日9时,庭审正式开始。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某商行从原告某批发行处订购货物,双方通过电话、微信沟通并达成交易,未签订书面合同。后被告拖欠货款累计13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被告表示,其非合同相对方,不应支付货款。受理此案后,惠济区法院花园口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设在原告所在食品城。 庭审中,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充分辩论。旁听席上,商户全神贯注,认真聆听。 庭审结束后,法官紧密结合本案案情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现场剖析了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风险,分享了如何考察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如何起草合同条款等知识,解答了商户现场提出的问题。 参与旁听的商户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合同签订的重要性、依法规范经营行为的必要性,希望法院多开展类似普法活动,帮助他们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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