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6-18 第09版:检察天地
| 大 | | 中 | | 小 |
|
|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热心大哥”被判刑 |
|
|
作者:裴晓霞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37 |
|
|
|
本报讯“不用怕,你们是未成年人,抢夺东西也没事。”利用“小弟们”未成年人的身份,“热心大哥”王某多次教唆他们犯罪。经辉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依法以抢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4年10月,辉县市公安机关接到多名手机店负责人报案称,店内手机被抢夺。经侦查,抢夺手机的都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案发时一人在手机店内佯装看手机伺机抢夺,一人骑车在门口接应。他们之所以疯狂作案,是因为有“热心大哥”王某在背后指挥。 涉案未成年人小轩(化名)等人均为辍学在家的学生,因父母平时疏于管教,就结交了王某等人。王某不仅请他们吃喝玩乐,还为他们提供住处。2024年10月以来,王某教唆、胁迫他们到辉县市等多地的手机店抢夺手机,价值共计29595元。(裴晓霞)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