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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17
2025-06-17 第15版:法治论坛 大 |  中 |  小 

租车领域诈骗犯罪问题研究及对策

作者:□韩伟何帅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2683
    随着汽车租赁市场的蓬勃发展,租车领域诈骗犯罪呈现多发态势,不仅扰乱租车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还给租车公司、车主、抵押权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2024年11月以来,新蔡县检察院办理租车领域诈骗案件共10件18人,涉及被骗车辆12辆,超三成车辆无法追回,犯罪嫌疑人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人,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前科,被骗资金达300余万元。经调查走访,笔者总结了租车领域诈骗犯罪多发的特点。
    租车领域诈骗犯罪特点
  一是作案手段隐蔽且多样化。犯罪分子通常以真实身份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向租车公司交付押金和租金,合法获得车辆使用权,使租车公司难以察觉其非法目的。在获取车辆后,犯罪分子通过伪造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件,虚构车辆所有权,将车辆抵押给不知情的第三人,恶意骗取借款。如张某某诈骗案,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制作的假证件几乎可以乱真,抵押权人仅凭肉眼根本无法辨别真伪。此外,还有犯罪分子通过篡改车辆识别代码、更换车牌等方式,试图掩盖车辆的租赁性质,增加侦查机关的追查难度。
  二是犯罪团伙化与专业化趋势明显。此类案件多为团伙作案,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形成了租车、伪造证件、抵押套现、销赃等专业化的犯罪链条。有的团伙成员专门负责寻找租车目标和与租车公司洽谈租车事宜,有的擅长伪造各类证件,还有的负责联系抵押渠道和处理后续资金流转,各环节紧密衔接,大大提高了作案成功率和逃避打击的能力。如钟某等四人诈骗案,犯罪分子何某利用他人真实身份证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钟某、史某则藏在幕后从事联系汽车租赁公司、垫付租金、变卖车辆等活动。
  三是跨区域作案频繁。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常常选择跨地区作案,在甲地租车,到乙地销赃,利用地域差异和信息不对称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调查和取证带来困难。
  四是侵害对象广泛且损失严重。租车抵押诈骗不仅给租车公司造成直接的车辆损失和经济损失,还损害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市场交易秩序。租车公司可能因为车辆被骗而面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抵押权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诈骗车辆的抵押,一旦骗局败露,往往血本无归。此外,此类案件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次生纠纷,如租车公司与抵押权人之间的权属争议、抵押权人与实际购车人之间的交易纠纷、租车公司非法维权,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
租车领域诈骗案件多发原因分析
  一是租车行业监管漏洞。部分租车公司为了追求业务量和经济效益,在租车环节对承租人的身份信息、信用状况、经济实力等审核把关不严,仅凭承租人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等基本证件就轻易出租车辆,缺乏对证件真实性和承租人背景的深入核实,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可乘之机。租车公司在车辆出租后,对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行驶轨迹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控手段。一些公司虽然安装了定位系统,但存在设备老化、信号不稳定、监控不及时等问题,无法及时发现车辆被非法抵押或转移的异常情况,导致犯罪分子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诈骗行为并逃避追查。
  二是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租车公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租车业务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措施。在签订租车合同时,合同条款不严谨、不规范,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发现被骗后,相关人员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一些抵押权人法律意识不强,在办理车辆抵押业务时,对抵押车辆的来源和权属审查不严格,过于轻信犯罪分子提供的虚假证件和信息,没有按照正规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核实,从而陷入诈骗陷阱。此外,部分抵押权人贪图高额利息回报,明知抵押车辆存在问题仍冒险放款,也为诈骗行为的得逞提供了便利。一些犯罪分子学历不高,甚至小学未毕业,他们普遍认为自身租车诈骗的行为系经济纠纷,不构成犯罪,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三是打击难度大。由于租车领域诈骗案件的跨区域性、团伙化作案等特点,加之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较强,销毁相关证据,导致警方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租车领域诈骗案件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协作配合不紧密等问题,影响了案件的处理效率和打击效果。案涉车辆一旦被销赃、抵押,往往会经过多次转手,车辆的去向难以追踪,即使警方成功破案,也可能因车辆已被损毁、藏匿或无法找到合法的所有权人等原因,导致追赃挽损工作困难重重,租车公司的经济损失难以挽回。
    四是犯罪成本低、收益大。犯罪分子只需要向租车公司支付一两万元的押金和租金,就能租赁价值不菲的机动车辆,凭借机动车辆向抵押权人借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资金,占为己有。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犯罪行为,在犯罪分子眼里是骗取资金的捷径,诱使他们铤而走险,走上租车诈骗的道路。例如,钟某在王某的介绍下,得知支付一万元租赁车辆的费用,将车辆抵押给张某,就能骗取张某的借款,钟某通过这种方式借来15万元,并挥霍一空。
建议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司法机关要加强与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租车领域诈骗犯罪的合力。同时,针对租车领域诈骗案件可能出现的跨地区作案情况,不同区域的执法部门应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跨区域案件侦办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跨区域租车领域诈骗犯罪。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租车行业应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对租车公司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管。租车公司自身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核实客户身份,加强车辆管理和跟踪,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引入信用评估机制,对租车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降低租车风险。
    三是提升技术防范水平。搭建全国统一的租车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整合车辆登记信息、租赁交易、驾驶员信用信息等,实现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发现潜在的风险。租车公司加大技术投入,为租赁车辆安装先进的定位系统和防盗装置,实现对车辆的实时监控和追踪;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租车人的行为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租车行为,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租车诈骗的常见手段和防范方法,提高公众对于租车领域诈骗案件的认识。比如,通过电视、报纸、自媒体等宣传矩阵,广泛宣传租车诈骗的具体手段以及防范措施;在微信公众号上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加强对租车公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督促其加强业务风险管理。 (作者单位:新蔡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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