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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第13版: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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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余名师生现场听案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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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震姜燕曲东方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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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现在开庭!”6月12日上午,清脆的法槌声在唐河县苍台镇第二初级中学院内响起,唐河县法院湖阳法庭在此审理一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400余名师生现场听案学法。 2025年1月7日晚自习下课期间,七年级学生丁某(原告)与卫某(被告)在校园内嬉戏玩闹。丁某奔跑时不慎绊到校园内固定电线杆的斜拉钢绳,摔倒在地,致两颗牙齿脱落,牙槽骨骨折。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丁某遂将卫某及其监护人、学校、某保险公司诉至该院。 由于事发地点处于公共视频盲区,为尽可能还原事发经过及细节,法庭采用“视频指认+现场模拟”的创新方式:调取周边公共视频排查线索,并邀请原、被告及目击者陈某共同还原现场。在法官引导下,三方共同走过事发地点,在相同位置复现丁某摔倒的瞬间。原、被告双方监护人、校方代表、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全程见证,确保调查过程公开透明。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次开展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活动,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一步步还原该起纠纷的来龙去脉,抽丝剥茧梳理责任。双方监护人虽各执一词,但均认可丁某因嬉戏玩闹绊倒受伤的事实。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法庭休庭组织现场调解。法官围绕事故中的事实,针对三方法律关系、责任承担进行了释法、普法和分析说理。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各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卫某的监护人当庭履行3000元,某保险公司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3.2万元赔偿款。 “原来一个小举动可能带来大麻烦,以后玩耍一定要小心!”休庭间隙,法官向旁听师生发放了普法手册,并提醒同学们在校园活动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危险行为。 (刘震姜燕曲东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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