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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13
2025-06-13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交叉巡察:高校深化政治监督的探索实践

作者:□孙瑞丽常洁琼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221
    当前,高校巡察工作处于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型时期,不少高校已经完成了一届党委任期内对二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工作。如河南省38所省管本科高校,截至2025年3月底,已有17所完成巡察全覆盖,巡察发现的面上问题经过整改都将得到显著改善。下一步,高校党委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发现二级党组织深层次、隐蔽性问题,必须打破常规巡察套路。交叉巡察通过跨地区、跨高校调配巡察干部,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熟人社会”人情干扰带来的监督困境,是提升基层监督实效的创新工作方式。
    高校交叉巡察有3种常见模式。
    一是互派式交叉巡察,即两所高校互派巡察组开展巡察。
    二是“推磨式”交叉巡察,即A校巡察B校,B校巡察C校,C校巡察A校,以此类推。2018年初,天津4所高校开展了“推磨式”交叉巡察。
    三是混合式交叉巡察,即从3个及3个以上不同高校抽调人员组建巡察组开展交叉巡察。浙江省和重庆市对部分高校二级党组织开展的巡察即属此类模式。此外,其他高校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交叉巡察新模式。这些高校的实践为高校普遍开展交叉巡察提供了宝贵经验和有益借鉴。
    交叉巡察工作机制设计实质上使交叉巡察具备了提级巡察的属性。从权力配置维度上看,提级巡察通过将巡察主体层级提升至共同上级主管部门,既打破了高校间“熟人社会”的壁垒,又通过上级权威的介入强化了巡察工作的独立性与震慑力,形成“以上督下、以强带弱”的巡察效能传导机制。从操作层面上看,这种模式可有效整合跨校巡察资源,避免因同级巡察可能产生的人情干扰与监督乏力问题,从而实现巡察深度与质效的双重提升。但是,交叉巡察并非万全之策,不仅不能一劳永逸解决巡察领域现存问题,还会衍生出新的问题。如交叉巡察并不能完全阻断外部干扰因素,小范围的交叉很可能面临“一回生、两回熟”问题;“人地两疏”的工作环境对交叉巡察干部的专业素养与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高校巡察工作经费支出显著增加等。
    为持续深化高校交叉巡察工作,高校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全流程制度体系,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强化资源统筹,确保交叉巡察组独立高效开展工作。积极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坚持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在省委巡视组对高校党委开展政治巡视时,同步部署对该校二级党组织开展交叉巡察,构建“巡视带巡察”的立体监督网络,实现政治巡视的引领作用与交叉巡察的穿透效应有机结合,有效提升高校党内监督的整体质效。
    作为一种创新模式,高校交叉巡察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系统性制度规范,要遵循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同时,也要坚决杜绝“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科学合理选择与高校适配的交叉巡察方式,定期对交叉巡察模式的有效性、监督质效进行综合研判,结合实际适时调整优化,确保巡察工作始终保持刚性约束与监督效能。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2024年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4LZYB-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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