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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6-13
2025-06-13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AI换脸、盗用人声、摄像头窥探……

最高法发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539
    
扫码看案例全文    互联网时代,出现了不少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问题。最高法6月12日发布6件相关典型案例,加大人格权司法保护力度,也提示公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刷短视频时发现配音竟然是自己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一起案例中,殷某某曾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后者将录音制品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后形成软件产品并对外出售,丙公司购买该软件产品后又包装成自有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就这样,殷某某的声音被层层销售,本人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审理法院认为,3家公司未经殷某某许可AI化处理其声音,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法院判决乙公司、丙公司向殷某某赔礼道歉,甲公司、乙公司连带赔偿损失25万元。
    AI换脸,是侵权问题多发地带。某软件运营公司未经彭某某同意,自行在软件上架彭某某的肖像,利用AI技术供会员“换脸”并牟利。法院对此认为,公司侵害了彭某某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决公司向彭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3000元。
    网上“挂人”,煽动网暴……网络暴力污染互联网环境,令人深恶痛绝。
    一起案例中,陈某观看某相声演员演出后,通过自己的社交账号发布观后感,因意见不合与演员粉丝在网络社交平台发生争执。该演员的粉丝超话账号发布多条信息,将陈某的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并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陈某社交账号还收到众多粉丝的私聊辱骂。
    法院对此认为,该粉丝超话账号借维护相声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社交账号,持续对其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孟某、高某作为账号的共同使用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判决二人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损失。
    随着智能家居逐渐普及,不少家庭安装了网络摄像头,也让某些人打起了窥探的主意。
    2020年,韩某非法获取他人家中网络监控摄像头账号、密码等信息,获取摄像头控制权限,远程观看他人家中画面,并将部分画面截图保存。
    非法控制智能家居设备的行为,严重挑战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必须严惩不贷。检察机关对韩某提起公诉,审理法院认为,2020年至2022年5月,韩某非法控制监控摄像头设备193个,窥探他人隐私,保存了大量其窥探到的他人家中画面影像的截图,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法官表示,该案彰显了司法机关对非法控制智能家居设备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充分提示公众加强对智能家居设备账号密码的保护,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新闻背景
    实践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情形并不鲜见,侵权方式和手段相较于传统人格权侵害案件也表现出更多的隐蔽性、复杂性,需要准确识别和依法救济。
    民法典、刑法修正案(九)回应时代需求,构建完整的人格权规则与制度体系,全面保护公民和法人的人格利益。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在案件办理中正确适用法律,加强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的否定和整治,加大人格权司法保护力度。在此,最高法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加强对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权案件的裁判和监督,确保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进程中更充分、更及时、更周延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推新兴技术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迅速地发展和攀升,发布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人格权典型案例。
案例特点
1.严格落实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保护等规定,加强人格利益司法保障。2.聚焦网络、信息技术侵权新形态,引导和规范新兴技术正确运用。3.统筹人格权保护和网络侵权惩治,拓展技术蓬勃发展清朗空间。4.依法追究严重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刑事责任,加大惩治力度。
(综合新华社、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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