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30
2025-05-30 第13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18
    根据李连兴与上海亓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亓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对债务人中农控股(商丘)物流有限公司、河南民丰肥业有限公司、河南共丰实业有限公司、李典军、刘欣、李厚霖、徐敬华【判决书案号:(2018)豫1403民再39号、(2019)豫14民再103号】的债权及该案件项下申请执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李连兴,上海亓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共借人以及其他相关业务人。
    李连兴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上述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共借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振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连兴 身份证号:412322196809131532
                                      2025年5月30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