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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第13版: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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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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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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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李连兴与上海亓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上海亓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对债务人中农控股(商丘)物流有限公司、河南民丰肥业有限公司、河南共丰实业有限公司、李典军、刘欣、李厚霖、徐敬华【判决书案号:(2018)豫1403民再39号、(2019)豫14民再103号】的债权及该案件项下申请执行的权利全部转让给李连兴,上海亓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共借人以及其他相关业务人。 李连兴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上述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共借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杨振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连兴 身份证号:412322196809131532 2025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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