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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第14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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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讲进乡村“典”亮平安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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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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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信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杨占伟)2025年5月,值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之时,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商城县税务局组织普法宣传队赴平安建设基层联系点——汪岗镇邹湾村,开展“民法典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精准普法、创新形式、融合宣传等方式,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聚焦民生需求开展靶向式普法 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该局采取“案例讲解+现场互动”模式,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签订约束力与纳税义务的联系等相关税务知识进行宣讲,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语言;围绕婚姻家庭、土地承包、财产继承等高频问题,结合民法典中赡养义务、合同效力、侵权责任等核心条款,用方言俗语进行解读;在村民议事广场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宅基地确权、劳务纠纷等法律疑问,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 创新宣传形式构建多维化矩阵 依托村委会打造集普法教育、法治实践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微阵地”,该局组织税务工作人员在村委会办公楼前摆放普法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将法治元素融入乡村景观;组建流动普法小分队,结合农时季节和村民实际需求,到田间地头开展普法宣讲,发放图文并茂的普法宣传页;建立常态化普法机制,通过乡村大喇叭定期播放法治案例,推送普法短视频,形成“固定+流动”“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融合税务特色深化专业化服务 税收普法服务队立足税收工作实际,精准对接乡村振兴战略需求,以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乡村个体商户为重点对象,通过“政策图解+风险预警”方式,详细解读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减免、农业服务所得税优惠等惠农政策;结合民法典第七条的诚信原则与税务稽查典型案例,解析虚开发票、账外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针对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关心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个税扣除问题,将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关于家庭抚养赡养义务的规定与个人所得税法中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机结合,通过模拟家庭年度收支场景,现场演示赡养老人、继续教育等6类扣除项目的申报操作,助力税收红利从政策条文转化为民生福祉。 “以前遇到关于税法方面的问题,都是一知半解。这次,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不仅解答了我的疑惑,还向我讲了很多实用的税法知识。”一名商户说。 据悉,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咨询40余次。该局将持续深化“法治+税务”融合实践,充分发挥平安建设联系点辐射作用,通过建设法治宣传示范村、打造“法治微阵地”等举措,推动法治宣传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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