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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第06版:省会政法 大 |  中 |  小 

调解一起肖像权侵权案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马营慧冯俊敏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55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马营慧冯俊敏)记者昨日从新密市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一起肖像权侵权案件。
    蔡某是某知名社交平台的时尚博主,凭借其独特的穿搭风格和优质内容积累了100余万粉丝,其作品获赞与收藏数超1000万。蔡某在个人账号中也明确表示其发布的照片、视频(包括商业合作内容)只能由本人或授权品牌合法使用。
    然而,某电商平台一店铺未经蔡某许可,擅自在商品详情页中使用多张含蔡某肖像的图片,用于服装推广销售。蔡某发现后,认为该店铺行为侵犯其肖像权,遂向新密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中,原告蔡某称被告某店铺未经许可使用其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被告的行为属于商业性使用,并且以营利为目的。被告某店铺辩称,网页使用的图片均来源于网络,未直接向原告蔡某索取,属于“合理使用”,且店铺销量不高,并未对蔡某造成实际经济损失。
    承办法官逐步引导被告认识到自身的侵权行为,并积极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一次性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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