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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 第06版:省会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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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执行”促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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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维佳孙国权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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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维佳孙国权)记者昨日获悉,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时,采用“线上执行”的方式,组建微信群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督促履行。 此前,吴女士与某培训机构签订美术培训合同,并缴纳培训费用5258元。不久后,该培训机构关闭郑州校区,经结算,某培训机构应退还吴女士培训费3368元,但一直未退款,吴女士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刘某仍未能履行法定义务。吴女士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经电话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分期还款,吴女士也表示同意。考虑到当事人身处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执行法官决定采取“线上执行”的方式,建立执行案件微信群,在群内与双方就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进行了充分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进行确认,被执行人刘某也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完成了首笔款项的支付。整个过程高效、便捷,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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