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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第05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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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杂弹 |
以恶语防差评?该反思的不只是司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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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可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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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一乘客乘坐网约车时,发现前排座椅靠背贴的纸条上赫然写着“差评者得癌症”,让其和家人极度不适,却不敢给差评。此事引发网友热议。司机的行为肯定不对,但该反思的,绝不只司机一人。 先说司机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等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该司机的行为,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低可被处五日以下拘留。若该司机因诅咒引发他人产生严重后果,导致他人人身权利受到重大侵害,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涉嫌侮辱罪,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何况,该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称,遇到这种诅咒性的恶语,毫不犹豫就会给差评。所以,司机妄图以此来防差评,恐怕会适得其反,且还可能面临法律惩处。 不过,应该反思的不应该只是司机。司机用如此非常规的手段避免差评,折射出网约车平台评价体系和机制的不完善。平台规则是否太过苛刻,是否缺乏差评申诉机制?平台的管理是否包含了司机的礼仪和车辆内部环境?平台是否能够有效约束司机的不当行为?职能部门是否对平台进行了有效监管? 发现问题,反思问题,解决问题。相信所有人期望看到的网约车行业是一个良性发展的行业:司机们不再困于评价体系内,而是回归服务本身,乘客也都将获得舒适、便捷、实惠的服务体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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