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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19
2025-05-19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既护权益又促治理

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民生劳动争议交办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杜恩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34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飞杜恩)5月16日,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段某峰等27人涉民生劳动争议交办案,凭借出色的办理成效与典型意义,被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编印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指导》发布为典型案例,成为检察为民的生动注脚。
案情回顾
    2018年9月30日,义马市某化学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公司)进行改制。然而,化学公司在未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就与段某峰等27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
    2019年8月,段某峰被诊断出患有职业性肿瘤——肺癌,并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二级,其他26名员工也被鉴定为九级或十级因工致残。2020年9月,虽然化学公司与段某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但中断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未补缴,导致段某峰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他员工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
    2024年7月18日,段某峰来到义马市检察院寻求帮助。这起涉及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且包含民事、行政等多个法律关系的案件,引起了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同年8月,最高检将该案确定为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控告申诉重点案件交办,省检察院要求三门峡市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认真办理。三门峡市、义马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检察长多次下访接访,义马市检察院组建工作专班深入调查。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难题重重。检察机关了解到,化学公司要求段某峰退回之前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才补缴社保,而段某峰担心退钱后权益无保障。此外,段某峰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已按照灵活就业形式新开立养老金账户并缴费,需要先行申请退费才能办理原工伤待遇认定等手续。
  保障职工权益助推社会治理
  2024年10月16日,最高检及省检察院现场督办,提出“三步走”和解方案。义马市检察院迅速行动,召开公开听证,邀请多方人员担任听证员,最终促成双方同意和解;引入第三方账户,化解信任危机;积极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完善社保缴费平台功能。同年11月14日,段某峰终于收到了期盼已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不仅如此,义马市检察院还积极延伸工作,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开展专项检查和法律宣传;联合多部门召开座谈会,推动完善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以个案带动类案办理,解决其他26名职工的补助金问题。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通过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找到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最优解,不仅保障了27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以高质效的法律监督助推了社会综合治理,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筑起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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