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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第06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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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调解护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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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郭文涛王军令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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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郭文涛王军令)5月13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封丘县法院获悉,该院黄陵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了一个相对和谐的环境,彰显了司法温情。 郭某某与赵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儿赵小某,现年8周岁。离婚时,双方协议约定赵小某归赵某某抚养,郭某某具有探视权,不出抚养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郭某某认为被告的生活状况、教育方式等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于2023年寒假期间将赵小某从赵某某处接走后未按照约定时间送回,并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赵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被告则坚称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承办法官曹永彬深知这起案件不仅仅是简单的抚养权变更问题,还关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为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曹永彬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该纠纷。曹永彬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了解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随后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向双方释法明理,同时,客观地分析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引导二人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理性看待抚养权变更问题。 经过曹永彬多次的沟通和调解,最终,双方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等因素,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原告同意保障赵某某的探望权和与女儿正常沟通的权利,同时把抚养费降至每月600元。该案通过调解的方式结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孩子的伤害,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编后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方便快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等优势特点,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更被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全省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一组调解稿件,正是他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注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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