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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第06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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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促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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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贺梦娟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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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焦作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贺梦娟)5月9日,武陟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订购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企业的资金压力,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了一份工业品订购合同,约定由原告按合同要求生产特定产品。然而,在原告依约完成生产后,被告却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遂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为维护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冻结了被告公司名下银行存款9万余元。 诉讼中,承办法官把握财产保全后的调解黄金期,迅速组织双方展开调解工作,并了解到双方此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此次纠纷系被告公司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所致。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法官采取“背对背”、面对面调解方式,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向原告分析诉讼及执行成本,建议其考虑被告的实际困难,给予合理宽限期。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被告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支付货款,原告也表示理解并同意解除保全措施。最终,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告账户的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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