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15
2025-05-15 第09版:天平专版 大 |  中 |  小 

府院联动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岳明通讯员余洁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47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岳明通讯员余洁)“我院一天调解两起行政争议,取得良好效果,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昨日,襄城县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河南法治报记者,该院秉持穿透式审判理念,借助府院联动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4年6月,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某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检测时存在未做排气管检测却出具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相关规范与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作出罚款12.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向襄城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
    合议庭经审查研判,发现该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正处关键发展期,“一刀切”处罚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营。法官主动与公司负责人沟通,详细讲解法规,让其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同时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从法律适用、企业发展、社会效益等角度分析,建议调整处罚方式。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确保了企业的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在另一起案件中,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发现临颍县某建材公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日均值超标,在立案调查后作出罚款19万元的处罚决定。某建材公司不服,向该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合议庭法官经过审阅案卷,梳理争议焦点,一方面,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助其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和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另一方面,与政府和行政机关人员沟通分析。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在减轻群众诉累、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为企业发展提供了空间,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达成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有图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