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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13
2025-05-13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独具只眼

普法宣传要真实准确

作者:□李治群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031
    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央视《法治在线》栏目工作人员联系该院时,该院回应称,关于“安全距离”,案例表述存在用词不恰当的问题。该院有关工作人员说,对于法院在此次普法过程中因法官描述事实不准确、表述不当,给广大网民造成误导的问题,该院表示诚恳的歉意。
    据介绍,这个普法案例是该院调解结案的一起真实案例。该案发生于2023年5月,原告为女性,事发时59岁,被告也是一名女性,事发时29岁。当时,原告在道路上行走期间放慢脚步接电话,后停下脚步缓慢转身站住,被告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并未注意前方情况,将原告撞倒,致其骨折。
    公开资料显示,该案的真实案情与普法案例介绍的案情、网传的案情存在较大出入,主要表现在三方面:第一,网传撞人的是男性,实际上是女性;第二,普法案例中提到原告“突然转身往回走”与事实不符;第三,普法案例中提到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表述不当。该院表示,将认真吸取此次案例普法中的教训,进一步规范案例普法工作,提高普法宣传质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起普法案例引发的争议会逐渐平息,但留给我们的思考不会停止。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再一次被提及——普法宣传。普法宣传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普法宣传的方式很多,以案说法就是其中之一。
    要想让以案说法达到预期效果,笔者以为,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把引用的案情事实讲清楚,注重其真实性;二是把法律法规讲明白,注重其准确性。在这两个前提下,再去考虑案例选取、普法人员的确定、普法渠道的选择等,进而考虑普法效果、普法对象的反应以及普法者的反馈等。这些工作说起来简单,但真正做起来,恐怕每一个环节、每一项任务,都是要动一番脑筋、下一番功夫的。
    当然,除了以案说法,普法宣传还有好多其他方式方法。用哪一种方式方法才能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这没有定论,也不能一刀切,要因人而异、因事而定,还要瞅准时机、因地制宜。但有些问题是共性的,需要每一个普法单位和每一个普法者去思考、去探索。比如,新形势下普法方式如何迭代升级、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分别更适合哪些受众、普法工作如何考核、普法效果如何检验,等等。
    此外,时度效也是检验普法宣传工作的标尺。普法单位和普法工作者只有抓住时机、把握节奏、强化学习、讲究策略,用情用心用力做好普法宣传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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