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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第07版: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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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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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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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下列公告清单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371-6100018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4号19号楼中原资产大厦 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6168 联系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天山路街道南海路与淇水大道交叉口投资大厦A座8楼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原豫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 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 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 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 人、保证人等。 4.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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