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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5-05-09
2025-05-09 第14版:社会与法 大 |  中 |  小 

公开听证+相对不起诉 挽救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通讯员毛天宇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645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路梦蝶通讯员毛天宇)“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深感惭愧,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昨日,记者在确山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就在校大学生王某涉嫌诈骗犯罪一案,召开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4年12月,大学生王某想利用寒假时间做兼职赚取零花钱,于是通过QQ群接触到了“高薪招聘银行客服”的工作。在未核实雇主真实身份的情况下,王某就按诈骗团伙提供的话术和客户名单,冒充某银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声称可办理低息贷款,并要求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添加指定微信。
    实际上,这些微信由诈骗团伙操控,被害人一旦添加微信,便会以需要缴纳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被骗取钱财。王某虽未直接参与后续诈骗,但其行为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帮助,致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
    2025年3月17日,公安机关将王某一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某系在校大学生,因社会阅历较浅,导致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帮凶。犯罪后,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作案事实。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并且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具备从轻、减轻的处罚情节,承办检察官提出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2025年4月15日,该院就王某涉嫌诈骗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湘华主持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阐述。经充分研讨后,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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