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5-05-07 第15版:法治故事
| 大 | | 中 | | 小 |
|
|
提存通知书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208 |
|
|
|
徐伟杰、彭丹: 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3月14日将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2023)豫0703执恢208号执行裁定书中涉及的位于新乡市文岩路377号新美·城上领地6号楼2单元2层2203号(备案合同号:2012-1002226)房产内的物品提存至我处指定地点。请你在接到通知后,持提存通知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我处申请领取相关物品。 联系电话:0373-5618689 河南省新乡县公证处 2025年5月7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