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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第04版:新征程,我是主角系列报道 大 |  中 |  小 
我是法官

调解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断题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卫云飞通讯员李临雪/文图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1472
    
    
    
赵琼在认真核查案情
    她扎根民事审判一线十三载,带着对职业的热爱与执着,在法律框架内寻找最优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她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获得漯河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等多项荣誉称号。她就是漯河市召陵区法院万金法庭副庭长赵琼。
法官故事
  “他们欺负我,就是因为我儿子不在家啊……”2月13日一大早,赵琼刚打开办公室的门,一位老人便颤巍巍地走了过来。这是一起邻里占道纠纷,邻居家翻建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堆在了两家门前的过道中,导致老人出行不便。
    赵琼没有急于询问案件细节,而是赶紧搀扶老人在沙发上坐下,给老人倒了杯温水,耐心听完老人一个多小时的诉说。原来,矛盾纠纷的根源并非占道,而是独居老人对亲情缺失和邻里关系疏离的失落。
    倾听不是被动等待,而是主动为当事人打开宣泄的出口。办理每一起案件,赵琼都提醒自己耐心听完当事人的陈述,听懂“委屈背后的委屈”,做到“三个不”:不打断、不评判、不预设。她的耐心和专注,让当事人感受到了被理解的温暖,也为后续调解奠定了信任基础。
  “调解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断题,而是需要给出多项选择的解答题。”赵琼根据自己的调解经验,创新运用“调解方案菜单”模式,让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自主选择最优解。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为争夺刚满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僵持不下,女方坚持要孩子抚养权,男方却因“怕被人笑话”而寸步不让。面对僵局,赵琼没有直接释法说理,而是提供了三种调解方案: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享有随时探视权;双方轮流抚养;暂缓离婚,设定6个月的冷静期。最终,男方选择了第二个方案。赵琼的灵活调解,既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又巧妙化解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
  “觉得自己有选择时,当事人防御的刺就会软下来。”赵琼说,法官灵活运用法律,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多种调解方案,少说教、多选项、给台阶,让当事人拥有选择权,觉得自己被尊重,调解才更能打动人心。
    调解工作不仅是法律的博弈,更是对当事人心理的洞察。赵琼特别注重调解中的非语言交流。她说:“法官要善于察言观色,读懂当事人没说出口的心里话。”
    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兄弟4人为赡养费争执不下。赵琼注意到了大哥反复揉搓衣角的细节,私下询问后得知,大哥刚失业,最怕被人看不起,尤其是被自己的弟弟们看不起。于是,赵琼主动提议:“老人先跟弟弟们轮流居住,大哥每月暂付100元,3个月后找到工作再补齐。”这样的调解方案,既解决了赡养问题,又保全了当事人的尊严。最终,案件和解结案。
  “法律条文是刚性的,但运用法律的手段可以是柔软的。”赵琼的共情能力,让法律有了温度。
对话
    记者: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您觉得应该如何平衡判决与调解、和解的关系?
    赵琼:对基层法官来说,判决是明辨是非的“尺”,调解则是化解心结的“线”。前者以法律尺度划定权利边界,后者用柔性力量缝合情感裂痕,让法理与情理在司法实践中交织成网,既守牢公正底线,又勾画和谐图景。我们常说案结事了,但事了不是程序的终结。调解桌上,我们既要握紧司法权威的“尺”,也要捻好人间烟火的“线”,用共情穿起理解与信任。
    记者:“如我在诉”作为重要的司法理念,您如何理解它在调解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赵琼:在调解工作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本质是拒绝将矛盾纠纷视为“卷宗里的法律关系”,而是当作“当事人真实的生活难题”。无论是倾听时的情绪共频,还是共情时的细节洞察,核心都是同一个逻辑:把自己放在当事人的处境中,想想“如果我是他”,需要怎样的司法回应?这种代入感,让调解工作不再是法律程序的机械推进,而成为“用司法温度熨平生活褶皱”的过程,最终实现从案结事了到心服气顺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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