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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第10版:省会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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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耕地被判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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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白佳雯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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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王晓磊宋梦杰通讯员白佳雯)记者昨日从登封市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悉,2021年以来,被告人刘某在租赁登封市某乡镇土地期间,为平整场地用于磨砂经营需要,从外地运输大量煤矸石倾倒在所租赁土地上,造成耕地大量破坏。经有关单位勘测鉴定,被告人刘某占用土地面积达33.337亩,地类为村庄、水浇地、其他草地,其中水浇地10.793亩,其压占行为严重破坏了10余亩耕地的种植条件。2024年,刘某将涉案土地复耕费用支付到位,且涉案土地已复耕并达到耕作条件,影响已基本消除。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破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鉴于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且确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耕地红线作为人民群众的生命线,也是不可触碰的法律高压线。一旦触碰,将面对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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