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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29 第12版:平安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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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办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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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恒胡庆标 来源:河南法治报 字数: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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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张恒胡庆标)4月23日下午,许昌市中级法院2号审判庭,随着法槌响起,一起刑事案件正式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志刚担任审判长,许昌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艺林出庭支持公诉。 本案中,被告人杨某因学习等琐事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庭审前,合议庭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审判长组织被告人家属和被害人家属多次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公诉人仔细审查全部案卷材料,复核案发现场,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制作详细讯问提纲、示证方案、答辩提纲,为庭审抗辩作了充分准备。 法庭上,审判长周志刚有序把控庭审节奏,法庭准备阶段告知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法庭调查阶段组织控辩双方交叉询问、分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归纳双方争议焦点,组织有针对性的辩论。公诉人赵艺林紧扣犯罪构成、法律适用等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指控有力、阐述精准;同时,结合被告人学习成长经历,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我感到十分后悔,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重新做人,弥补自己的罪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当庭痛哭流涕认罪悔罪。 庭审各个环节层次清晰,过程庄严有序。经合议庭评议,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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